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六分局偃师市滨河大道及相国大道道路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9-1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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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6-2112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局偃师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偃师市滨河大道(相国大道~杜甫大道东)及相国大道建设工程位于偃师市首阳山片区,滨河大道(相国大道~杜甫大道东)全长2593.565m,红线宽度52m;相国大道(永宁路~滨河大道)全长488.177m,红线宽度50m;杜甫大道西侧辅道与东侧辅道,北起华夏西路,南至滨河大道,设计长度分别为393.228m、400.405m,道路红线宽度9m;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箱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偃师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C40

13500(m?)

 

注:1)、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1年10月12日开始分批次进场。

5、交货地点:偃师市滨河大道(相国大道~杜甫大道东)及相国大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提供材料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并提供检测报告。水泥技术要求:本工程所有施工部位商品混凝土的水泥均采用低碱的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粗骨料技术要求:采用5mm~25mm连续级配碎石,针片状颗粒含量≤10%,含泥量小于1%,石子吸水率小于1.5%。粗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径(管径按Ф125考虑)之比:不宜大于1:2.5(即最大粒径为25mm)。由厂家提供现场试验报告,粗骨料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要求。细骨料技术要求:砂采用中砂或中粗砂,细度模数为2.6~3.7(即平均粒径为0.414mm~0.5mm) ,含泥量小于3%,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并提供现场试验报告。掺合料技术要求:粉煤灰应用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有技术规程》(GBJ164)、《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和《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的技术规程》(DBJ01-10-93)的规定。外加剂要求:标准主要有《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混凝土泵送剂》和《商品混凝土》。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中的氯盐含量,混凝土中的氯离子总含量应小于水泥重量的0.2%。初凝时间:要求大于4h;终凝时间:要求8h~10h。其他技术指标:混凝土水灰比宜在0.4~0.6,砂率控制在38%~4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不少于2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成立时间应满六个月(截至投标截止日期)。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2018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厂家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在报名通过后再支付标书费,支付标书费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缴费方式须选择上传缴费凭证, 上传缴费凭证后才能下载标书)。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整)。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在线银行转账方式,售后不退。在报名通过后,厂家通过银行转行支付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企业内部收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提前1小时完成在线签到)。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企业总部基地75号楼301室

邮??? 编:450001

联 系 人:李杨杨

电??? 话:0371-55158679

电子邮箱:309398376@qq.com

现场联系人:张冰

电??? 话:15238900332

九、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371-86019263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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