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莲城、孙家垄、荷花垄、妙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1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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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莲城、孙家垄、荷花垄、妙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WZ2021274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莲城、孙家垄、荷花垄、妙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 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莲城、孙家垄、荷花垄、妙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20196月至202110月内,招标人所签订的开工项目合同中的混凝土,直至合同执行完毕,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应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3%)。生产厂需具备混凝土年产30立方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混凝土产能配套的搅拌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4.2生产商:

(一)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至少3年以上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二)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近3年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资料。

4.3销售商:

(一)销售商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所供应混凝土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销售商无需提供生产能力证明;近3年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供货业绩资料。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 2021  9 10 日至 2021  9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鲁班网下载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录。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 9  20  9  00 分至 9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9  20  9  30 ,地点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莲城、孙家垄、荷花垄、妙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同时也应在中铁鲁班网(www.lubanec.com)上传投标文件。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莲城、孙家垄、荷花垄、妙智二期安置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莲花大道与濂溪大道交口向南500米处

   编:  332005

人:  王辉

   话:  15902217452

电子邮件:  1435212428@qq.com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号:  11001045200056000613

2021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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