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一局合肥分公司大沙河(人形河)治理怀宁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安徽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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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09-06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9-28 | 开标时间 | 2021-09-2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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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大沙河(人形河)治理怀宁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项目名称)XM-2021-530105-A001(项目编号),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沙河(人形河)治理怀宁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沙河(人形河)治理怀宁段工程位于安徽省怀宁县金拱镇,长江中下游北岸,大别山南麓前缘。大沙河发源于大别山南麓岳西县境内,流至桐城市青草镇处,分为人形河和柏年河,至桐城市双港镇乌鱼宕后再次汇合,是典型的山区河流。该工程自206国道桥至谭源河口,支流自马踏寺下游跨河桥至高河大河出口与人形河交汇处。主要施工项目位于206国道桥——RY24 540段、人形河RY25 574-RY26 840段,大沙河DY34 101-DY36 878段,高河大河GHZ0 000-GHZ0 470段。
2、交货期:详见供货要求。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沙河(人形河)治理怀宁段工程混凝土采购。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运抵招标人工地现场不含税控制价)如下表所列: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运抵工地现场限价(元/m³)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480.00 | 不含税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490.00 | 不含税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500.00 | 不含税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510.00 | 不含税 |
说明:商品混凝土计量以拌合楼出料单统计量并结合现场实际浇筑方量复核为准。如果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以项目所在地区商品混凝土的信息价减去投标报价降幅(投标报价降幅=招标限价-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调价。供应商与采购人达成调价意向的,应当对调价进行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视为合同组成部分,其对价格的调整效力优先于主合同确定的一般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招标的相关内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产品质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所用水泥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按设计要求和使用条件选用适宜的品种;骨料质地坚硬,由两种连续级配的石子拌制成二级配混凝土(非泵送),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行业标准,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验选定,确保商品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满足设计要求,并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加入适当的添加剂。为保证工程质量,产品进场后现场随机抽样检测,施工单位(采购人)、监理单位、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如有任何一方取样检测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4、业绩要求
要求近3年内(2018、2019、2020年)至少有2项大中型工程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业绩500万以上,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2018、2019、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2018、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7、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8、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现场部分混凝土施工部位仅允许通行3立方及以下型号的混凝土搅拌车,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现场道路条件及所采用的混凝土运输设备,投标人不得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要求调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费用转入招标人公司账户,转账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未及时购买标书的,投标无效。
汇入账户名称: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4050146860800003775
2、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鹤翔湖路66号。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的部位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及评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鹤翔湖路66号中国安能集团合肥分公司。
3、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https://andygcj.go.1688.com/page/index.ht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鹤翔湖路66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51-64912802,18570430393
邮箱:30751988@qq.com
附表:商品混凝土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期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大沙河治理怀宁段工程 | 商品混凝土(二级配、非泵送) | C15 | m³ | 828.00 | 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 2021年10月-2022年12月 | 送货位置: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金拱镇项目部指定的地点 | 5000 |
2 | C20 | 10137.83 | |||||||
3 | C25 | 17010.00 | |||||||
4 | C30 | 100.00 | |||||||
小计 | m³ | 2807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