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峡口隧道项目商砼采购遴选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1-08-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8-3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9-04 开标时间 2021-09-0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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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遴选说明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已承接峡口隧道岩溶突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简称峡口隧道),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受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峡口隧道项目的遴选人,负责组织本次遴选工作。

本项目合同总承包方(甲方)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遴选完成后中选人与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甲方成立峡口隧道岩溶突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项目部作为现场管理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技术、工程进度、现场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甲方授权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对峡口隧道日常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峡口隧道岩溶突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G42沪蓉高速宜巴段隧道出口排水沟工程位于兴山县峡口镇,为宜巴高速YK109 229处峡口隧道涌水处置附属工程,主要施工任务包括400余m大断面混凝土排水沟施工、120米边坡防护工程,项目工期约2个月。

2.2 遴选范围

材料名称

材料规格

单位

材料数量

商砼

c30

3400

c35

500

备注:以上数量为的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报价风险,如申请人中选,不应以数量要求变更单价。

2.3 供货起始时间:预计2021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供货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二组

2.5质量标准:

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业主、项目部具体施工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二年度被遴选人列入D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遴选人列入Z级资源库的协作单位。

3.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2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

(8)与遴选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遴选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遴选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5)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6)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名工权益受损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8月30日9时至2021年9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物资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签到登记后领取遴选文件;也可电话联系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报名,填写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469859753@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4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与领取遴选文件相同。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申请人必须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申请人凭项目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3)递交申请文件并装订在申请文件的“其它资料”中,申请文件递交现场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单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430212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电  话:17396190282/13100645246

项目部: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二组

联系人:杨先生  15346669140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2021年8月30日


推荐关键词: 路桥 湖北 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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