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水泥采购(第二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2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9-0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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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水泥采购(第二批)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LQZ2108149

二、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水泥采购(第二批)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50.7,下浮单价最高限价:以百年建筑网衢州地区水泥价格信息为准(若某品牌在衢州地区没有信息价,则以衢州地区所有品牌信息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至少下浮80元/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备注

水泥

M32.5(散装)

300


水泥

M32.5(袋装)

300


水泥

P.O42.5(散装)

8000


水泥

P.O42.5(袋装)

12000


水泥

P.O52.5(散装)

1000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销售业绩合同价不低1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8、其他要求: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827日至2021年93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2968996525@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918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的2号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衢州市衢江区政务网(http://qj.qz.gov.cn)、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ggzy.com

十一、其他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国资办投诉。

  (5)同级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衢州市衢江区国资办,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416。

十二、联系方式

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15757133643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文苑路2号201室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0-3380568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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