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天河地块开发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7-3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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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天河地块开发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42)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天河地块开发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7月30日09:00起至 2021年8月3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全线上开标。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线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9:30至10:00,线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00。请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后的PDF格式文件。同时,须上传可编辑版EXCEL报价明细表(与投标文件内报价明细表完全一致)。
5.3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招标联系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5.4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招 标 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28-83663525;    17302838981

邮    箱:775377445@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账   号:2011010192200005001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不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不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不含税合价一致。


 

附件一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

项目通讯地址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XDG-2020-6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经理部


无锡天河XDG-2020-65地块地块开发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凤翔路与广澄路交叉口西北侧,由16栋高层住宅、1栋2层公建及1层(局部两层)地下车库组成,规划用地面积59750㎡,总建筑面积约22.56万㎡,其中地上16.74万㎡、地下5.82万㎡,主合同总造价16.93亿元,合同工期1185日历天(2021年9月8日--2024年9月6日),拟签订补充协议总造价为4.86亿元,合同工期820日历天(2021年08月01日--2023年10月30日)。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石橙路新盛百邻广场联系人:15288356701

李俊勇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万元)

含税3%最高限价总价(元)

1

商品砼

SPT-01

102900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天河地块开发项目部

1000

1

56045112.00

2

商品砼

SPT-02

68600

1000

1

37363408.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m3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有县、市级或以上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市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或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证通过的试验室,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仅接受无锡众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市山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江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8.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含税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附件三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四

物资需求明细表01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42                               包件号: SPT-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定货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条件

交货状态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商品混凝土

C15

质量技术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4740

m3

混凝土搅拌

运输车交货

过磅计量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广橙路项目部

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

2

商品混凝土

C20

2400

m3

3

商品混凝土

C25

2580

m3

4

商品混凝土

C30

48000

m3

5

商品混凝土

C35

29400

m3

6

商品混凝土

C40

2580

m3

7

商品混凝土

C45

9600

m3

8

商品混凝土

C50

1800

m3

9

商品混凝土

C55

1800

m3

小计



102900






以上没有涉及到的混凝土结算价格基础上按以下规则结算:细石或早强混凝土 4.5元/ m3、防冻混凝土 4.5元/m3,抗裂纤维混凝土 8元/m3,水下混凝土 8元/ m3, P6混凝土 5元/ m3,P8混凝土 8元/ m3,微膨胀混凝土 15元/ m3,柴油地泵混凝土、 ≥36m汽车泵泵送费 15元/ m3;同标号砂浆单价不超过相同标号混凝土;润管砂浆免费;小方量运输不收取费用;(以上附加费单价均含税)。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e信通、商业承兑汇票。每月20日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下述比例支付货款,结算当月为第一个月,结算后第三月20日前支付70%,第四月20日前支付25%,可支付不低于80%的六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质保期满后一个月支付至100%。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附件四

物资需求明细表02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142                               包件号: SPT-02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定货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条件

交货状态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商品混凝土

C15

质量技术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3160

m3

混凝土搅拌

运输车交货

过磅计量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广橙路项目部

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

2

商品混凝土

C20

1600

m3

3

商品混凝土

C25

1720

m3

4

商品混凝土

C30

32000

m3

5

商品混凝土

C35

19600

m3

6

商品混凝土

C40

1720

m3

7

商品混凝土

C45

6400

m3

8

商品混凝土

C50

1200

m3

9

商品混凝土

C55

1200

m3

小计



68600






以上没有涉及到的混凝土结算价格基础上按以下规则结算:细石或早强混凝土 4.5元/ m3、防冻混凝土 4.5元/m3,抗裂纤维混凝土 8元/m3,水下混凝土 8元/ m3, P6混凝土 5元/ m3,P8混凝土 8元/ m3,微膨胀混凝土 15元/ m3,地泵混凝土不加任何费用, ≥36m汽车泵泵送费 15元/ m3;同标号砂浆单价不超过相同标号混凝土;润管砂浆免费;小方量运输不收取费用;(以上附加费单价均含税).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e信通、商业承兑汇票。每月20日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下述比例支付货款,结算当月为第一个月,结算后第三月20日前支付70%,第四月20日前支付25%,可支付不低于80%的六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质保期满后一个月支付至100%。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一、商品混凝土

1.1 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保证商品混凝土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并接受建设方的驻厂监造。

1.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相关要求。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抗冻性能等各项参数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2 混凝土拌合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本项目建设方对部分原材料生产厂家公布了合格供方名录的,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生产厂家与品牌。

1.4 应按买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项目的检查监督。

1.5 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发现塌落度不满足要求、或者出现离析、分层等质量问题,买方有权不予接收。

1.6 卖方应具备足够的生产和运输能力,必须保证本工程混凝土的供应,混凝土约定到场时间不得延误,非特殊原因延误超过1个小时以上,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应该承担相应的窝工费用。

1.7 必须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因厂家原因造成浇筑间隔时间过长使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时,由厂家负责。

1.8 不得针对小方量混凝土供应而拒绝或者延迟混凝土供应。

1.9混凝土的试验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由买方同卖方共同取样,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其试验结果作为卖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

1.10 卖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相关约定,发生环保与安全事故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

2. 技术资料

卖方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混凝土开盘鉴定、氯离子含量检测报告、碱含量报告、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等等相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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