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项目砂浆招标采购公告的补遗
发布时间:
2021-07-22
查看原文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地区 | 山东省 | |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正文内容
补遗环节:发布公告 标题:关于聊城项目砂浆招标采购公告的补遗 内容: 关于聊城项目砂浆招标公告的补遗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中3.1.3、3.1.4要求进行如下更正: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满足需方施工要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中交四公局二公司聊城项目 202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