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基础设施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福建省 | 宁德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7-16
投标截止:
2021-07-26
开标时间:
2021-07-05
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0/056-2129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基础设施项目部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设计项目为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建设地位于宁德市霞浦县境内。本项目由三部分组成:

(1)污水厂三期工程,用地约30亩;

(2)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含老城区及周边组团36条道路“白改黑”和雨污管网改造,以及2条新建道路,共计38条道路;

(3)三河流域污水提升泵站智能化设计。

我公司主要承建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基础建设PPP项目“白改黑”部分的24条道路的施工任务,长度总计22.062km,道路宽度为10-55m不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城市次干道、城市主干道三种类型。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生产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1053


2

商品混凝土

C35

4025


合计


5078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规格、供货时间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规格也应相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1年8月-约2024年2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及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本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采用 C15、C35,其技术标准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 年)、《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相关规定《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2008)的规定,抗冻等级F200。

7.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8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甲方支付货款时视资金情况拟部分资金采用供应链、商业汇票等方式予以支付(6月期),比例不高于当期应付材料货款的30%,乙方应对此予以接受。

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3%,为一票制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绿色生产达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的商品混凝土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6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霞浦滨海新城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收款单位账号:3505016872070000166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4)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5)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珠海信息港1幢1912室

邮     编:519000

联 系 人:张鸿儒

电     话:07563218072

邮     箱:553237183@qq.com

项目联系人:赵桂巧

电     话:18682370544

邮     箱:501169191@qq.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756-3218072

邮     箱:553237183@qq.com

十、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

监督电话:13776068697

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