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0套保障房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0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 2021-07-05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7-09 开标时间 2021-07-1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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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0套保障房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1.2项目编号:0623-2185N1505090

1.3采购内容:

序号

供货清单(品目)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数量(m³)

最高限价(万元)

1

商品混凝土

C15

300

791.86

2

商品混凝土

C20细石

170

3

商品混凝土

C20

170

4

商品混凝土

C25

330

5

商品混凝土

C30

3160

6

商品混凝土

C35

8600

7

商品混凝土

C35 P6

2470

8

商品混凝土

C40 P6

90


合计


15290

注:上述数量为暂估量,具体以现场需求为准。

1.4主要技术规格及技术条件:预拌混凝土质量及生产预拌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标准要求。各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结果必须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要求。预拌混凝土的长期性和耐久性除满足甲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外,其性能等级还必须符合《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2009标准中相应的等级要求。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标准要求。混凝土泵送必须符合《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2011。

1.5付款方式:甲方在签收乙方交付的上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上月结算货款的 70%支付乙方货款,结算货款的25%在单体封顶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自主体工程完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货且双方核算无误、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支付余款的书面申请之日起90日内无息付清(扣除乙方相关责任款项后支付,如有)。  

1.6供货期要求:招标人指定时间。

1.7交货地点: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0套保障房建设项目范围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

2.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2.5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 3% 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供应商未在通号工程局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处罚期内。

2.7供应商需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1。

3.询价报名方式

3.1供应商于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可在《招采猫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账号(平台注册详见:http://www.cetbs.com/articleDetails/51092b98-99d4-426d-8a0f-e41b56c1b242),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进行相关平台操作(投标人平台操作详见:http://www.cetbs.com/articleDetails/523d44e7-38a8-43b3-b22c-e894ee9f711c)。

3.2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前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注册成功后需将本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的扫描件在《招采猫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8日17:00止,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3缴费:本项目报名费398元,下载招标文件时扫码支付,售后不退。

3.4客服电话:0731-89706069;客服QQ:1326128508。

3.5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0时00分止,报价业务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报价截止时间开始前两小时内在网上签到。

3.6报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10时00分-10时20 分,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询价说明

4.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应熟知网上报价平台使用方法及规则,并妥善保管登陆账户及密码。由于供应商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计算机网络、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报价或报价失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2公开询价无效情形

4.2.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询价文件或对公开询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4.2.2参与公开询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

4.2.3因重大变故,采购单位取消采购项目的。

4.3 询价报价形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4 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完成后,采购人按照每个包件中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结束后出现投标报价相等的,以供应商代理资质的等级顺序(供应商注册资金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排序,如果代理资质等级也相等,以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营业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原则上报价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选定的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5. 成交服务费

5.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包缴纳成交服务费。

本次询价采购成交服务费为:5000元整

5.2成交服务费转账信息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帐  号:8100 0010 6680 000 001

5.3开具发票的说明:如成交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以下所示为标准,在成交服务费到账后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连同纳税登记证提供给代理公司(线上邮件递交或线下纸质邮寄)

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7.其他

7.1《招采猫电子交易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所提供的平台服务向投标人收取平台使用服务费(按单次或年度)。投标人成功缴纳平台服务费后,即可使用平台进行投标等相关业务操作。

7.2若因平台网上报价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由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处理。

7.3若供应商因为自身原因不能进行网上报价的,视为放弃参加询价。

7.4如线上电子交易流程出现下列问题,经现场行政监督人员同意后,可以线下补救:由于停电或系统故障导致投标单位解密失败的;

7.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采猫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etbs.com/)上发布。

8.联系信息

采 购 人: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大道1388号浏阳河堤东商务楼二号东栋

联 系 人:孙悦

电     话:17773178277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十五楼1511室

联 系 人:洪剑雄/刘鼎/王胜利

电     话:0731-84516475

邮     箱:hnzb0005@163.com

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已熟知并愿意参加(项目名称) ,对询价项目的质量、需求、交货期和服务等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执行合同事项作如下承诺∶

1.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3.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4.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4.1受到刑事处罚;

4.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5.我方向贵方递交报价文件即代表我们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和报价规则且无异议,并认可贵公司拥有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我方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7.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对所供货物和各项服务内容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与内容与询价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质量负全责。

8.如果中标,我方承诺按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签署合同。

9.我方如果在询价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不良履约信用记录,采购方有权拒绝我方参与其公司范围内采购活动,我方对此完全接受。

10.如果中标,我方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

11.如果中标,我方能出具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2.我方将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 24小时内给予答复。

如违反上述承诺任何一条,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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