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淖毛湖站增加股道工程项目灯塔灯桥询价采购
招标单位 | 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地区 | 新疆哈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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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29 | 项目编号 | ZT17 - JCZX - 2024 - 3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2 18:00 | 开标时间 | 2024-12-12 18:0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灯塔灯桥 |
中铁十七局集团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淖毛湖站增加股道工程项目
灯塔灯桥询价采购信息
采购编号:ZT17-JCZX-2024-310
我公司淖毛湖站增加股道工程项目现需要采购下列物资,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一轮报价形式。请有意向合作的厂商按如下要求报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我部施工范围对淖毛湖站已预留的4股道进行增建,完成后共13条到发线(含正线2条),线路有效长1050m;在西端增设1条牵出线,有效长980m;局部改建车站两端咽喉,股道间用碎瓜子道砟填平并铺设0.5m*0.5m*0.08m的预制混凝土块,每股道1米宽。
二、采购物资数量见报价表。
三、资格要求:
1.报价物资生产厂产品使用材料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供货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同类型型号质量型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竞谈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5.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四、凡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五、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2日18:00,过期不候,报价开启形式:铁建云链平台线上开标。
1.此次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铁建云链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版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六、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淖毛湖站增加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淖毛湖站增加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设备物资部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7562100926
集团物资集采中心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18434364633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