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高铁站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混凝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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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29 | 项目编号 | ZT17-JCZX-2024-3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20 10:00 | 开标时间 | 2024-12-20 10:0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商品混凝土 |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为贵安新区生态新城核心区高铁站配套城市更新项目(ZD-41地块)二期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贵安新区生态新城核心区高铁站配套城市更新项目(ZD-41地块)二期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贵安新区生态新城核心区高铁站配套城市更新项目(ZD-41地块),总用地面积80289.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1608.81平方米,计容面积279720.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产业用房、商业、酒店、人才公寓、公交站、客运站、停车场等。此次项目拟建办公楼2栋,公寓楼1栋,酒店1栋及配套底商,地下3层车库,总建筑面积168985㎡。合同额约为37323万元。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贵安新区生态新城核心区高铁站配套城市更新项目(ZD-41地块):商品混凝土ST-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品混凝土 ST-01、需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需提供,若属于非必需生产许可证产品,可不用提供;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价人自身的2021-2023财务报表至少2份;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2024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4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上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8时00分-2024年12月04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申请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件2);
②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云链平台线上缴款无需提供)。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标书款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线上缴款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1231017000353024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项目简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从基本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开标
8.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联系人:晋吉浩 18800185892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浩东 18786828994
9.1使用单位:贵安新区生态新城核心区高铁站配套城市更新项目(ZD-41地块)
联系人:任吉国 13803365972
地址:贵安新区汤庄安置房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使用单位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ST-01 | 商品混凝土 | C15-C60;M7.5 | 立方米 | 62875 | 贵安新区生态新城核心区高铁站配套城市更新项目(ZD-41地块) | 500 | 10000 |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17-JCZX-2024-301 | |||
申请人名称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是否需要开票:不需要¨ 开收据¨ 开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开票用): 地址及电话(开票用): 发票备注栏信息: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说明:把填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主题备注为:XX公司购买项目XX物资XX包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