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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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民航/水运,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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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4〕28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法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法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河道疏浚4.81千米(含与常熟共线段0.37千米),支河疏浚3.55千米。防洪达标建设0.23千米,新建护岸4.74千米等。本工程堤防级别为3级。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03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含桩基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含以上、金属结构乙级含以上、机械电气乙级含以上和量测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含牵头人在内)。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反映工程总投资的,还需提供工程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资料以证明工程总投资金额。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按承诺函给定格式提供承诺)。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按照相关规范结合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各项质量检测内容的相应检测能力(按承诺函给定格式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中的“(3)财务要求、(4)信用要求、(7)其他要求” 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4年 7月至 2024年 9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资格标准的该人员失去资格,评分标准的该人员不予评分)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万元为单位));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有效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3位小数)。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5.833万元(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以人民币 元报价),工程建安费暂按3000万元计,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 6分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招标公告》第3.1之(2)项要求。 | 10分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招标公告》第3.1之(2)项要求。 针对同一项业绩,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优先计分。 | 6分 | |
项目负责人职称 |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得3分。 | 3分 | ||
2.2.4 (2)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①检测专业人员中,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专业配置齐全的得10分,每少1个专业扣2分。(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同一专业不重复累计;②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名得2分,最高得10分。以职称证为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20分 |
仪器设备 | 拟投入设备的种类齐备,技术性能先进,数量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包括岩土类、混凝土类、金属结构类、机电设备类、量测类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等),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需提供购置税发票或设备检测合格证书(附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表》后,否则按该设备缺失处理)。 | 5分 | ||
2.2.4 (3) |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 检测计划及大纲 | ①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工作内容明确,针对性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7分; ②检测进度计划和人员设备完善得7分; ③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要求得7分; ④检测工作关键节点部分把控技术方案完善得7分; ⑤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保证措施及安全措施合理得当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5分 |
2.2.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3位小数)。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在评标基准价以上的,偏差率每高1%,在15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每低1%,在15分的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注: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其他保留2位小数。 | 15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电话:0510-8825869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联系人:浦丹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女士、肖女士、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3507081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