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第1标段采购公告电子招标
招标单位 |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南 |
---|---|---|---|
发布时间 | 2024-09-2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商品混凝土预计需要C20混凝土1500m³,含税到场单价为305元/m³;C25细石混凝土100m³,含税到场单价为330元/m³;C30混凝土100m³,含税到场单价为325元/m³;C40混凝土3500m³,含税到场单价为360元/m³;增值税率3%,上限含税总价为178.3万元。
(3)交货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 3 月,具体交货期按采购人发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电汇或转账
户名: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五施工分部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湘潭县支行
账号:18221901040023493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响应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递交时间: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递交至指定账户。
备注用途: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响应保证金
(5)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不包括后备候选人)的供应商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及后备候选人的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现金或支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后30天内。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7)质量要求:为保证混凝土质量,商品混凝土站距项目直线距离不得超25km,运输时间不超1小时(提供商品混凝土站距离醴娄高速公路项目K80+500的截图)。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8.3万元(如采用单价合同时,各单项单价不得超上限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3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按照响应人报价的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确定。
3.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4.合同支付
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每月21日至月底为结算期,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支付比例按照当月已结算货款在次月支付不超过乙方当月已结算货款的90%,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并与签订退场协议后支付至97%,剩余3%含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结算款的3%(质保期6个月)。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湖南省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报价函报价为准。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5111091115
电子邮件:60835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