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望都县南关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水泥、碎石材料询价采购公告1-WZ-2024-NGEQ-XJ-004电子招标
招标单位 | 望都县望发置业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保定 |
---|---|---|---|
发布时间 | 2024-09-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砂石骨料 |
相关产品 | 白色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级配碎石、硅酸盐水泥熟料、石膏、矿渣粉、粉煤灰、石灰石和砂岩、水泥助磨剂、白色硅酸盐水泥执行、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化学成分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望都县南关二期 (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水泥、碎石 材料询价 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 1- WZ-2024- NG EQ -XJ-0 0 4
本项目为望都县南关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以下简称南关二期),本项目规划占地 52514.23 平方米 ( 约合 78.77 亩 ) ,总建筑面积 168000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120900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47100 平方米,项目业主为望都县望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申请地方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统筹资金 100% ,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碎石进行公开询价。
2.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 | 规格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SN -01 | 1 | 白色硅酸盐水泥 | P·W-1 32.5 袋装 | GB/T2015-2017 | 吨 | 160 | 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南关村 中铁十八局 | 卖方负责卸货 |
2 | 砌筑水泥 | M 32.5 袋装 | GB/T3173/2017 | 吨 | 400 | 卖方负责卸货 | ||
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 袋装 | GB/T175-2023 | 吨 | 1600 | 卖方负责卸货 | ||
SS-01 | 1 | 级配碎石 | 5-10mm | GB/T14685-2022 | 吨 | 200 | 卖方负责卸货 | |
2 | 级配碎石 | 10-20mm | GB/T14685-2022 | 吨 | 1360 | 卖方负责卸货 | ||
一、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执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75-2023。
水泥,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更好的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
① 材料: 硅酸盐水泥熟料 : 由主要含 C a O、S i O 2 :AL 2 O 3, F 2 0 3 的原料 ,按适 当 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 融 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 (质量分数 ) 不 小于 66%,氧化钙和氧化硅质量比不小于2.0.
石膏 : 符合 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品位(质量分数)>55%。工业副产石膏 , 工业副产石膏应符合 GB/T 21371规定的技术要求,
粒化高炉矿渣 /矿渣粉 : 粒化高炉矿渣 /矿渣粉应符合GB/T203规定的技术要求。
粉煤灰 : 粉煤灰应符合 GB/T1596规定的技术要求(强度活性指数、碱含量除外)。粉煤灰中铵离子含量不大于 210 mg/kg。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应符合 GB/T2847规定的技术要求(水泥胶砂28d抗压强度比除外)。
石灰石和砂岩 : 石灰石、砂岩的亚甲蓝值应不大于 1.4g/kg。亚甲蓝值按GB/T35164-2017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验。
水泥助磨剂 :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人助磨剂 ,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 26748 规定的技术要求。
品种 | 代号 | 不溶物 (质量分数)% | 烧失量 (质量分数)% | 三氧化硫 (质量分数)% | 氧化镁 (质量分数)% | 氯离子 (质量分数)%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 - | ≤5.0 | ≤3.5 | ≤5.0 | |
如果水泥压蒸安定性合格 ,则水泥中氧化镁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0% |
水泥中水溶性铬 (Ⅵ):水泥中水溶性铬(Ⅵ)应符合GB31893的要求,
碱含量:水泥中碱含量按 Na 2 〇 +0.658K 2 O 计算值表示。当买方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物理要求
凝结时间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的初凝时间应不小于 45 min,终凝时间应不大于 600 min。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压蒸法合格。
强度
通用硅酸盐水泥不同龄期强度应下表的规定
强度等级 | 抗压强度( MPa) | 抗折强度( MPa) | ||
3d | 28d | 3d | 28d | |
42.5 | ≥17.0 | ≥42.5 | ≥4.0 | ≥6.5 |
细度
硅酸盐水泥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应不低于 300m 2 /kg,且不高于400m 2 /kg。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45 μm 方孔筛筛余表示 ,应不低于5%。
当买方有特殊要求时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放射性核素限量
内照射指数 I Rm 应不大于 1.0,外照射指数1,应不大于 1.0。
水泥出厂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水泥出厂时,生产者应向买
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包括水溶性铬 (VI)、放射性核素限量、压蒸法安定性等型式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以及所有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或确认结果。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文件编号、水泥品种、代号、出厂编号、混合材料种类及掺量等出厂检验项目以及密度 (仅限硅酸盐水泥) 、 标准稠度用水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等。当买方要求时 ,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10d内报告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5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白色硅酸盐水泥执行 GB/T2015-2017
材料
1 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 : 以适当成分的生料烧至部分熔融,得到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氧化铁含量少的熟料。熟料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宜超过5.0%。
2 石膏
2.1 天然石膏 , 符合GB/T5483-2008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天然石膏或混合石膏。
2.2 工业副产石膏 , 符合GB/T21371规定的工业副产石膏
3 混合材料 : 石灰岩、白云质石灰岩和石英砂等天然矿物。
4水泥助磨剂 :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化学成分
5 .1 三氧化硫 : 三氧化硫不大于3.5%。
5 .2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 VI )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不大于10mg/kg。
5 .3氯离子(选择性指标) : 氯离子不大于0.06%
5 .4 碱含量(选择性指标)
水泥中碱含量按Na,0+0.658K 2 0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宜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物理性能
6.2细度 : 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30.0%。沸煮法安定性合格凝结时间 : 初凝时间不小于45 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 min。白度1级白度(P·W-1)不小于89.
强度
强度等级 | 抗折强度( MPa) | 抗压强度( MPa) | ||
3d | 28d | 3d | 28d | |
32.5 | ≥3.0 | ≥6.0 | ≥12.0 | ≥32.5 |
放射性:水泥放射性内照射指数 I Ra 不大于 1.0,放射性外照射指数I r 不大于 1.0。
检验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出厂编号、出厂检验项目、水泥组分 ,石膏种类、助剂主要成分和用量。水
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 7d内寄发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d强度数值在水泥发出日起32d内补报。
砌筑水泥执行 GB/T3173-2018的标准。
组成与材料
4.1
熟料:熟料符合 GB/T21372的规定
4.2石膏
4.2.1 天然石膏:天然石膏符合GB/T5483的规定
4.2.2 工业副产石膏:工业副产石膏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3水泥混合材料
4.3.1活性混合材料:活性混合材料为符合GB/T203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GB/T1596规定的粉煤灰、GB/T2847规定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6645规定的粒化电炉磷渣和JC/T418规定的粒化高炉钛矿渣。
4.3.2 非活性混合材料:非活性混合材料为活性低于GB/T203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GB/T1596规定的粉煤灰GB/T2847规定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6645规定的粒化电炉磷和IC/T418规定的粒化高炉钛矿渣,以及符合GB/T35164规定的石灰石粉
4.4窑灰:窑灰符合JC/T742的规定
4.5水泥助磨剂: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剂符合GB/T26748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化学成分: 三氧化硫(SO 3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3.5%。氯离子(Cl - ):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0.06%。水泥中水溶性铬(VI):水泥中水溶性铬(VI)含量不大于10.0 mg/kg。
6.2物理性能:细度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0%。 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60 min,终凝时间不大于 720 min。 沸煮法安定性:沸煮法合格。 保水率:保水率不小于80%。
强度
强度等级 | 抗压强度( MPa) | 抗折强度( MPa) | ||
3d | 28d | 3d | 28d | |
32.5 | ≥10.0 | ≥32.5 | ≥2.5 | ≥5.5 |
放射性:水泥放射性内照射指数 I Ra 不大于 1.0,放射性外照射指数I r 不大于 1.0。
二、砂石料技术规格书: 《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22 。
技术要求:符合下表的要求
粗骨料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序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试验方法 | |
1 | 颗粒级配 | 5 ~ 1 0mm 、 10~20mm | GB/T14685-2022 | |
2 | 压碎指标, % | ≤10 | ||
3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5 | ||
4 | 不规则颗粒含量, % | ≤10 | ||
5 | 含泥量, % | ≤ 1 .5 | ||
6 | 泥块含量, % | ≤0.2 | ||
7 | 岩石抗压强度, MPa | > 100MPa | ||
8 | 吸水率, % | ≤1.0 | ||
9 | 紧密空隙率, % | ≤40 | ||
10 | 坚固性, % | ≤5 | ||
11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0.5 | ||
12 | Cl - 含量, % | ≤0.02 | ||
13 | 碱活性 | 岩相法 | 不得有碱 -碳酸盐反应 活性矿物 | TB/T 3275-2018 |
快速砂浆棒法 | 14d膨胀率%<0.10 | TB/T 3275-2018 |
( 1 )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 提供纳税信用评级 B 级及以上、存续期为两年及以上等证明材料, 近 两年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本单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4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 5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中国铁建系统中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1 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 6 )其他要求: 无。
5. 验收①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② 货物验收:
水泥: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 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 GB/T12573 进行 , 取样数量不少于 24kg, 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 40d, 一份由买方按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40d 内 , 买方经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文件要求而生产者又有异议时 , 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封存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水泥安定性检验 , 应在取样之日起 10d 以内完成。
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 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 99%; 随机抽取 20 袋总质量 ( 含包装袋 ) 应不少于 1000kg 。水泥包装袋应符合 GB/T9774 的规定。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 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 (QS) 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 , 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 , 矿渣硅酸盐水泥包装袋两侧应采用黑色或蓝色印刷或喷涂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混杂。
砂石料:材料进场,均需要过磅,提供过磅单。碎石到达现场由买方试验室负责检测碎石质量指标(当天进场的碎石含水率、石粉可以抽检一次作为代表值,也可抽检多次取平均值,超出部分据实扣除。含泥量 ≤1.5% ,泥块含量 ≤0.2% ,粉尘等超出部分在卸料入仓复磅后必须予以扣除),买方施工现场过磅数量扣减超出合同约定的含水率、石粉部分重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③ 验收方法:货物交付时 , 应当由买方授权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材料验收员在卖方《送货单》上签收,此单作为卖方送货量的结算依据。砂石料过磅验收。
6 . 结算 方式1. 结算时间: 双方约定每月 21 日至下月 20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所提供材料为一个结算批次。双方约定每月 20 日为双方对账日,卖方执买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的合规签收单办理对账手续,双方核实无误后,办理批次结算单 。
2.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卖方按照买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于开具之日起 10 日内交予买方合同经办人之后 30 日之内,买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 100% 。
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银行收款账户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开具账户变更通知书,允许变更开户行和账号,不允许变更户名,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的,则付款期限顺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7 . 报价资料物资采购询价 (报价)表(详见附件) 、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上述财务能力要求资料、 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法人投标则不需要)、生产许可证 (如有)、产品质量认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注:报价文件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合成一个 PDF版 上传云采平台,未按要求报送报价资料的报价不予采纳 。
8.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 https://www.crccep.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 2024年 9 月 1 8 日 9 时 0 0分至2024年 9 月 21 日 9 时 0 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于 2024年 9 月 21 日 1 0 时 00分 前 提交报价
9 .联系方式9 .1 采购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望都县南关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曹会颜 电 话: 15631213807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富强西路 75 号 邮箱 : wangdu18j1gs@163.com
9 .2 采购组织机构: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 河北省涿州市冠云西路 86 号
联系人: 甘德顺 电话: 15070577741
电子邮件: 2556735241@qq.com
点击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