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中新苏滁东向拓展(水口镇)经三路(中新大道-G104国道)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的答疑公告
招标单位 | 滁州苏滁产城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滁州 |
---|---|---|---|
发布时间 | 2024-05-27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405-014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公路,水利 |
相关产品 |
关于滁州市中新苏滁东向拓展(水口镇)经三路(中新大道-G104国道)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的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405-01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中新苏滁东向拓展(水口镇)经三路(中新大道-G104国道)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做如下答疑:
1.问:招标文件第一处,第一章关于“人员配备要求”中写道:“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4 人(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建设厅或省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其中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或道桥)工程专业不得少于2人”。第二处,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加分项中,写道在满足招标文件人员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为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道桥)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等市政类专业)”。关于第一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共设置14个专业,没有“道路或者道路与桥梁”的字眼,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覆盖范围及专业性是大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结合招标文件的第二处,可以理解为“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道桥)工程”属于市政类。我公司拟派出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监工作,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类目区分,拟派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投标人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来担任本项目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道桥)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可。
2.问:请问在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苏滁产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0-37690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3519590 18005501210
日期: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