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速冻玉米冷库建设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 2024-05-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友谊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
发布时间 2024-05-24 00:00:00 项目编号 FJSG0704G240524001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4 开标时间 2024-06-1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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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速冻玉米冷库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G0704G24052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速冻玉米冷库建设项目已由友谊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字【20232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友谊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友谊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速冻玉米冷库建设项目二期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规模新建速冻玉米冷库一座、一体化成品速冻间80平方米、一体化成品冷冻间360平方米、水池处理设备20吨/h、电气外网、水暖外网、场地硬化、大门、围墙等;

2.4建设地点:友谊县兴隆镇平安村(友谊县兴隆镇学校院内)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0620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1031日,总工期134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9396928.3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连续个月(202402-20240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配备: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职),材料员1人(可兼职),机械员1人(可兼职),劳务员1人(可兼职),资料员1人(可兼职)。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05241700分至20240531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6140900分,开标时间2024061409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2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友谊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998008

招标人:友谊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

联系人:王先生

 话: 1366469754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林街85号

人:王女士

   话:159402044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