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四海湖及周边河道调蓄能力提升工程-调蓄设备及管道工程
招标单位 | 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
---|---|---|---|
发布时间 | 2024-05-24 00:00:00 | 项目编号 | A3304240590005243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1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设备、管道、土建配套工程 |
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四海湖及周边河道调蓄能力提升工程-调蓄设备及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24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四海湖及周边河道调蓄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2310-330424-04-01-690704文件备案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EOD项目融资,项目法人为 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禾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四海湖及周边河道调蓄能力提升工程-调蓄设备及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设备、管道、土建配套工程等。
2.2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嘉兴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四海湖及周边河道调蓄能力提升工程-调蓄设备及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相应概算投资约 8851.16 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 6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4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澉浦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
厦15楼
邮 编:314302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沈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3-86583116 电 话:0573-8615793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 子 信 箱: /
2024年5月24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2024年6月10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 (其中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其中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