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FFJSZ2024040010001公道、方巷、杨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发布时间 2024-05-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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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道、方巷、杨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道、方巷、杨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扬邗行审投〔2024〕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邗江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道、方巷、杨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2.1.2建设规模:公道镇、黄珏、方巷镇建设改造泵站10座;新建污水管道约45660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9146.14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212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24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1)项目策划:新建稳评、融资可研

2)造价咨询:结算审计

3)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4)其他咨询服务水土保持(含方案编制与报批、监测、验收)、材料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策划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2)造价咨询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工程监理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4其他服务分项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或建筑电气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3人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6投标人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202402202404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8.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5月23日202405月28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月03日14时00分

7.2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06月03日14时00分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备注

9.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上传,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9.4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10.联系方式

人:扬州市邗江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201号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305 号金都汇商务楼 3 楼  

   编:                                         编:                       

人:                                      人:       田明姣         

   话:                                         话:   0514-80820678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61665589@qq.com

2024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