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2024年电力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发布时间 2024-05-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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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威 0991-3770404
赵箭,殷伟豪,刘煊 19999115800
正文内容

第十二师2024年电力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师2024年电力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二标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发〔2024〕1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建设总投资2403.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师本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第十二师2024年电力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二标段项目。主要包括:一、十二师西山基础教育集团九鼎校区包含:

1)线路部分:新建电缆ZC-YJV22-8.7/15-3×300mm?型长934米,新建电缆ZC-YJV22-8.7/15-3×70mm?型长224米。新建0.4kV架空线路路径长44米,导线采用JKLGYJ-1kV-70/10mm?型绝缘导线。

2)电气部分:新装2进4出环网箱1台,环网箱为一二次融合设备。

3)土建部分:新建环网箱基础1座,围栏1座,开挖路径长732米,新建PVC-C-150/8型排管长约为8200米,新建φ200型钢管长约为384米,新建PVC-C-100/6型通信管长约为1444米(光缆在穿保护子管时,根据光缆具体外径选择合适的保护子管尺寸,要求保护子管的孔径不低于光缆外径的1.5倍,每根保护子管中敷设一根光缆。本期工程保护子管采用Φ25的塑料子管,每根通信管穿Φ25保护子管4根),新建PVC-25型保护子管长约为5776米。新建电缆井21口。

4)拆除部分:拆除12米电杆17基、拆除10米电杆5基、拆除13米窄基塔1基、拆除柱上断路器1台、拆除柱上跌落保险1台、拆除避雷器2组、拆除故障指示器2组、拆除接地挂环2组、拆除电缆保护管(钢管φ150×3000型,含电缆支架)2套、拆除10kV户外电缆头2套、拆除接地网2套、拆除横担L75×8×1700型26根、拆除针式瓷瓶P-20T型57支、拆除交流盘型悬式瓷绝缘子U70BP/146型48片、拆除拉线3组、拆除JKLYJ-10kV-150mm?型导线长2196米、拆除JKLYJ-1kV-50mm?型导线长1904米。

二、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水发上善项目包含:

1)线路部分:新建电缆ZC-YJV22-8.7/15-3×300mm?型长540米,新建电缆ZC-YJV22-8.7/15-3×70mm?型长95米。

2)电气部分:新装2进4出环网箱1台,环网箱为一二次融合设备,新立电杆Fφ190-12共2基,新立13米窄基塔1基,新装柱上断路器2台。

3)土建部分:新建环网箱基础1座,围栏1座,开挖路径长215米,新建PVC-C-150/8型排管长约为3790米,新建PVC-C-200/8长约为2320米,新建PVC-C-100/6型通信管长约为775米(光缆在穿保护子管时,根据光缆具体外径选择合适的保护子管尺寸,要求保护子管的孔径不低于光缆外径的1.5倍,每根保护子管中敷设一根光缆。本期工程保护子管采用Φ25的塑料子管,每根通信管穿Φ25保护子管4根)。新建PVC-25型保护子管长约为3100米。新建?1500电力顶管长约为145米,新建电缆井11口。

4)拆除部分:拆除12米电杆8基、拆除10米电杆1基、拆除13米窄基塔1基、拆除柱上跌落保险1台、拆除避雷器1组、拆除故障指示器1组、拆除接地挂环1组、拆除电缆保护管(钢管φ150×3000型,含电缆支架)1套、拆除10kV户外电缆头1套、拆除接地网1套、拆除横担L75×8×1700型13根、拆除针式瓷瓶P-20T型24支、拆除交流盘型悬式瓷绝缘子U70BP/146型48片、拆除拉线2组、拆除JKLYJ-10kV-240mm?型导线长1143米。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

2.3、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86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11-至今,以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11-至今,以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7、近三年进入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index.html)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说明:(1)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4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6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申请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9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05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06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联系人:牛国威  

联系电话:0991-3770404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景和街经六南路十二师市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箭  殷伟豪  刘煊

电话: 19999115800  17690825332  15276686327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