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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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三冉建筑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czfygc202404-022 |
中标金额 | 445.8817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2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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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第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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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fygc20240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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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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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凤阳县朝阳路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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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佃彪1815526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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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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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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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孙华龙133355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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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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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2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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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三冉建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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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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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45881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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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姜魏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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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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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8189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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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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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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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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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及奖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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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柘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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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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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458828.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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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少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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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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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22207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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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不高于10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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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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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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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及奖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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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万物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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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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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459125.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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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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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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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5167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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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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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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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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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及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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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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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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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21750元;专家评审费:3350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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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人:孙华龙;联系电话:1333552010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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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凤阳县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