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 地区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发布时间 2024-05-22 00:00:00 项目编号 SZ0600G240517002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2 开标时间 2024-06-1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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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 0467-2373631
程先生 18182746845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600G240517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2021)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2.3建设规模:4条新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06月15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13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控制价:7,075,745.62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应一致;(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除项目负责人员外,其他人员不需要提供证件证书,只需要在人员配置表里详细填写,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可兼职)1人、材料员(可兼职)1人、机械员(可兼职)1人、劳务员(可兼职)1人、资料员(可兼职)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拟投标登记人员应与本次招标专业相符,且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中担任职务,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情况及其他条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7-2183098
招标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467-237363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诚谦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何家沟-河梁街-河鼓街富力江湾T2栋2711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8182746845
邮  箱:cqygczx@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