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尚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 地区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
中标单位 安徽聚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霖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36
中标金额 861.170366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22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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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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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工 0563-8430011
胡工 0563-8153996
正文内容

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绩溪县家朋乡家朋村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名苑2#105

项目名称

绩溪县尚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

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36

开标时间

2024年521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聚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产业新城20#-8号门面房

投标报价:8611700.83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毕亚芝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90062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霖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烈山花园南区门面房009号

投标报价:8611703.66元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邵文杰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2221104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桓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西南角中桥中心3幢711室

投标报价:8612220.74元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李张宏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6202738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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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耀源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全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2、安徽兼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徽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思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御恒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佰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国华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万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宣城中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蓝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否决其投标;

3、安徽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公告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7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工,联系电话:0563-84300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8153996。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