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安徽省宣城市
中标单位 江西纬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衡水佳力路桥维护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XZQ-GC-GK-2024531
中标金额 684.901701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21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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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张主任 13355636007
汪工 15156332832
正文内容

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宣城市昭亭中路16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项目名称

宣州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XZQ-GC-GK-2024531

开标时间

2024520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江西纬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明叔路9991-502

投标报价6849017.01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99.92

项目负责人:彭涛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236201720180030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衡水佳力路桥维护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京衡北大街318号金元大厦1709

投标报价 6837649.97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99.88

项目负责人:秦丽媛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冀21320213744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江西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万达广场2#1503

投标报价 6871751.08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99.26

项目负责人:毛颖莱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236201920197061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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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中其他资格审查条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2、安徽阜阳恒基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项目经理与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条件要求,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3、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路基路面养护资质证书,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等级和其他资格审查条件:否决其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4、辽宁能科建工有限公司: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金额报价,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5、湖南省正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者责任险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金额报价,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6、安徽志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者责任险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金额报价,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4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335563600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工,联系电话:1515633283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