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沙塔坪乡沙塔坪-大木塘(Y574)路面改善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2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桑植县沙塔坪乡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发布时间 2024-05-2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砂石骨料,房建,公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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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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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先生 18613935288
李女士,汤先生 0744-8359765
正文内容

        桑植县沙塔坪乡沙塔坪-大木塘(Y574)路面改善工程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沙塔坪乡沙塔坪-大木塘(Y574)路面改善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沙塔坪乡沙塔坪至大木塘(Y574)线公路实施计划的通知交计20231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桑植县沙塔坪乡沙塔坪-大木塘(Y574)路面改善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桑交基字[202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桑植县沙塔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桑植县沙塔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湖南君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桑植县沙塔坪,设计路线起于沙塔坪乡集镇,止于大木塘村,设计全长12.312km,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时速15km/h、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路基宽度5.0m、路面标准宽度4.5m,主要工程量为:5cm细粒式沥青砼+1cm厚同步碎石封层+30cm原水泥砼路面冷再生层路面改造55344m2,安装圆管涵742m,拆除原护栏5906m,挖填土石方3838m3,现浇砼排水沟11482m,现浇砼盖板涵20m,现浇砼护栏1084m(含加高利用922m),安装波形护栏7394m(其中1488m新建,其余设计材料利旧),交通标志牌49个,反光镜13个,划标线3552.60m2等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养护

程类别

招标工

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养护工程

路面、路基修复及交安设施

-

详见施工图

12.312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 1 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 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3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 级的投标 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 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C 级的投标人, 减少 1 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 1 个标段的除外)。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布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zjj.gov.cn/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 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2024年521-2024年527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zjj.gov.cn/),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 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 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完成报名。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       /     /           /   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       /      /           /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9:00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CA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 递交至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jj.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桑植县人民政府(http://sangzhi.zjj.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桑植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44-6222716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附第三章评标办法全文)

附件3: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附件4: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特别提示

10.1 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公路养护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 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 规定执行。

10.2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3履约担保意向书。项目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无条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保函的意向书(意向书模板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九项附件1),防止借资质投标,防止不能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的单位中标影响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进程。

10.4投标人承诺书,项目招投标时,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项目成交,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合理投标报价,保证本公司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等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九项附2)。

10.5履约担保

10.5.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10.5.2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 10%的,应当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超过 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大力推行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10.5.3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7至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0.5.4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者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之日 15 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 10 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 10 日以内处招标文 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 10  20 日的 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20 日的加重处以 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30 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 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张家界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张家界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 20 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 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 20 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 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 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6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信的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7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TEL:0731-28101310 QQ:3562613576。

10.8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件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10.9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1.联系方式

1)招  人:桑植县沙塔坪乡人民政府

   址:张家界桑植县

人:钟先生

   话:1861393528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君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办事处未央路213号4栋401房

 人: 李女士、汤先生;

   话: 0744-8359765

     箱:3032471494@qq.com

 

 

 

 

 

 

 

 

 

 

 

 

附件 3: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施工节点

工期

1

路面、路基修护

360天

 

2

交安设施

360天

3

整体完工

720天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承包人应当按照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应当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