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BZ20#路(经十五路至经四十九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甘肃省兰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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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 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腾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SZJS-2024-01 |
中标金额 | 974.354747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5-17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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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BZ20#路(经十五路至经四十九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ZJS-2024-01
兰州新区BZ20#路(经十五路至经四十九路)道路工程已于2024年5月15日10:00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第四评标室评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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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兰州新区BZ20#路(经十五路至经四十九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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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交易编号:A02-12620000224333349J-20240325-047950-4
二、招标人: 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泰山路4209号市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孟彩琴 联系电话:152********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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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六、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17: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
七、概(预)算价:1283.00(万元)
八、中标候选人信息
包号 (标段) |
控制价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中标价(万元)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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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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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5.349781 |
第1名 |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974.354747 |
王琪国 |
喻强 |
火赟昌 |
联合体单位 |
/ |
|||||||
第2名 |
河北腾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59.152452 |
宋庆林 |
李明 赣建安C(2015)0066136 |
张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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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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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975.103066 |
李玲 赣2362021202181185 |
李明 赣建安C(2015)0066136 |
丁捷 6220211268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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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单位 |
/ |
投标业绩:
包号 (标段) |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业绩项目名称 |
规模面积(㎡) |
中标金额 (万元) |
/ |
第1名 |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
兰州新区纬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
6951.812059 |
兰州新区纬三十路(经十三路至经二十九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
2250.639245 |
|||
兰州新区纬五十八路东延段(经三十六路至中保路)道路工程 |
/ |
2375.366811 |
|||
葫芦河流域安伏镇至秦安县城生态保护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 |
5370.144839 |
|||
第2名 |
河北腾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任丘市裕华路、文化道、泰华路、建设路道路综合功能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 |
/ |
1950.535812 |
|
第3名 |
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兰州新区经二十七路(纬十六路至纬八路)道路工程 |
/ |
7591.11309 |
包号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明细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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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 |
施工能力扣分 |
施工方案扣分 |
安全事故扣分 |
不良记录扣分 |
总分(100分) |
|||
/ |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
91.66 |
0.2 |
0 |
0 |
0 |
91.46 |
1 |
河北腾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9.26 |
0.2 |
0.2 |
0 |
0 |
78.86 |
2 |
|
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9.92 |
0.2 |
0.2 |
0 |
0 |
69.52 |
3 |
|
备注:评标明细可根据项目情况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修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
附件2.
标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一标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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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5695 邮箱:4988361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邮箱:/
注意:
1.以上结果公示三天,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附相关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包括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实施依据和法律依据;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每一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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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25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