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迪及德恒等项目土方回填场平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1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中标单位 芜湖欣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WH15GC2024SZ2597
中标金额 775.219095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17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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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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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工 0553-5968150
李云 0553-3121232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新迪及德恒等项目土方回填场平工程 

项目编号

WH15GC2024SZ2597 (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40223号)

标段名称

新迪及德恒等项目土方回填场平工程 

标段编号

WH15GC2024SZ2597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富强路6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黄工 0553-596815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及电话

李云 1530553013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欣丰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752190.9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卜华芳 

证书编号: 234212206418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749690.2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马骏 

证书编号:皖234181905161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753621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戚炎炎 

证书编号: 234212145101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评标基准价:7752190.95元

.2.样本值单位:芜湖欣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为而治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从治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品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顺东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科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卓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鸿资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航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诺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奕乐建筑有限公司、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