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165团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5-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5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6 00:00:00 项目编号 E66090040022402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6 开标时间 2024-06-0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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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13319010483
戚娟,张芯瑜,周锐,靳星宇 17397696660
正文内容

第九师165团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九师165团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9004002240231) 已由 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发〔2024〕66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5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165团
  3.工程规模:对165团6个老旧小区内部的硬化铺装火烧板铺装、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绿化种植及给水、围墙健身器材、路灯、充电桩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等其中沥青混凝土铺装 36816.5平方米、火烧板铺装7719.29平方米、花岗岩路缘石9805.9米、路灯158盏,给水管网3809米排水管网 4635 米,供热管网6006 米,电力管网1100米,围墙改造3119.2米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9004002240231001001
第九师165团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165团给水工程、供热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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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以上其他人员均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 3.4.2设计业绩: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市政工程(需含管网工程或热力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需含管网工程或热力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6.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7.2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7.3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7.4企业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 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0时00分2024年05月2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九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注: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5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 系 人:
王飞
联 系 人:
戚娟、张芯瑜、周锐、靳星宇
电 话:
13319010483
电 话:
1739769666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