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农安试验场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5-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农安试 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发布时间 2024-05-16 00:00:00 项目编号 2203-220122-04-01-66998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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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 18943955751
张迪,黄海光,孙宏伟 13630581768
正文内容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农安试验场升级改造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407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农安试验场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3-220122-04-01-669989,招标人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农安试验场升级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新建6个测试区及配套相关路侧设施;新建及改造试验道路约20万平方米,试验道路有新建C1区(城市模拟区)、C2区(城市模拟区)、C3区(智慧城市区I)、C4区(智慧城市区II)、E1区(智慧城市区域复杂公路匝道仿真区)、D1区(动态广场区)、MR1(多车道区)、低摩擦道路等测试功能区场地,并相应新增配套路侧设施;新建控制中心、装载试验间,改扩建业务接待及门卫室,建筑面积7895.9m2。

2.3招标范围: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农安试验场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本项目为农安试验场升级改造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即现场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对项目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农安试验场场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东兴村长白公路17公里处)。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后至2025年10月30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专项工程如总承包资质不具备,需另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

3.2投标人具有已完工的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上述规定外的业绩无须平台查询。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签字版无在建承诺函)。

3.5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官网打印)。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2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郭玉

联系方式:1894395575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 系 人:张迪、黄海光、孙宏伟

联系电话:0431-81868675、13630581768、1664316269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3263188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3.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3265755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