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道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4-05-16 00:00:00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3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1 开标时间 2024-06-0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市政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李强 0314-7512990
苏东强,张坤,张浩 0314-2066866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3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1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5-21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06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6-06 09:30:00
正式公告

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HB2024053480050002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24940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2024-05-16
业主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道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16 17: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6 09:30


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围行审投【2024】7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围交政发【2024】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道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广发永乡、腰站镇、龙头山镇等。 2.1.2建设规模: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广发永段两侧占地线内种植杨树;锦善堂段种植水蜡、沙棘、榶槭;龙头山段种植万寿菊和串红;湖清线段种植樟子松)。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计划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2022或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业绩最低条件: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绿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职称;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6 17:002024-05-21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道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22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邮编:

06845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李强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0314-7512990

电话: 0314-206686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xzb0314@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