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5-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发布时间 2024-05-1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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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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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 0731-28428518
周冬连,张勤,张志勇,陈澜月 0731-22885118
正文内容

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已经株洲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株荷发改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荷塘区茨菇塘、月塘、金山、桂花街道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程范围为建宁港荷塘铺水系(面积187ha)、主渠源头水(面积643ha)流域,总流域面积为830ha。其中排水单元分布情况:主渠源头片区面积约为513ha;果园支渠面积约为42ha荷塘铺水系面积约为188ha。拟对166个排水单元室外面污水管道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包括沟槽开挖回填、雨污水管道、雨污水井、路面破除及恢复、垃圾转运等。项目总投资12523.5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507.5万元。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2523.525万元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管线探测控制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测量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5.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并配合招标人深化设计达到设计施工总承包图审及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深度的要求,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6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拟任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或工程测量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517日至2024612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612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3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2868607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 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3562613576或0731-2810131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

联系人:袁女士

 话:0731-28428518

 

招标代理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人:周冬连、张勤、张志勇、陈澜月

联系电话:0731-2288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