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灌南县灌河临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发布时间 2024-05-1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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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刘书丹,连云港,孙丽 18261319191
蔡工 0518-85590878
正文内容

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11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灌河临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雨水分2段排放,管径为dn1400-2000*1400、dn1200-1600*1200,最终出路为合兴大沟与顺业路现状沟渠,合兴大沟沟底标高:-1.13m,顺业路现状沟渠需清淤至:-0.8m;道路红线宽24m,雨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置,雨水管道位于道路南侧荒地下,远期为规划绿化带,距离道路中心线13.5m;

2.1.3招标控制价 3110301.97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3.7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 〕6 号文 、 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查询获取。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3 年11月-2024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

  注: 投标人承诺 等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中。

  7)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 05  14日至2024 05  21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5 月 28  10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7.1.1投标报价(100分)

7.2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3 投标报价评审:

 7.3.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80 家(含)以下时, 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K2 取值为90%。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 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 A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扣 0.6 分,每高 1%的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 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B,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1、 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取值为: 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灌河临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灌南县临港产业区内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3室

邮编:   2235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主任                        联系人:          

电话:15312103669                      电话:0518-855908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5323111@qq.com  

 

 

2024年05月14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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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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