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螺劳务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发布时间 2024-05-1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民航/水运,房建,市政,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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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女士 15088861890
正文内容

根据招标人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水泥包装发运等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招标人劳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1)承担招标人为机器人装车、托盘水泥装车、水泥包装袋出入库及转运、发运局控操作及库底放料作业、粉磨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科研楼、会议室、公共厕所、浴室、自行车棚、生产现场广场等所有绿化带以外的马路卫生清扫和科研楼、办公楼的整体保洁工作;清扫车驾驶,负责厂区及码头卫生清扫工作与清扫车日常维护(叉车、清扫车需持证作业,叉车、清扫车、柴油及用电消耗及非人为故障由招标人承担)。

2承担招标人以船运方式进厂熟料、石灰石、石膏粉末等材料的清船舱及码头区域、输送廊道、库顶等卫生清扫及码头候工楼卫生保洁工作。(清舱机械、燃油及其它工具由投标人自备)

3承担招标人堆场石膏、粉末、石灰石铲装上料及新老石膏棚、粉末堆场所辖区域卫生清理及公司洗车台维护保养、水沟清理等工作;配合做好熟料库底熟料、石灰石等物料出库,设备巡检及维护(含皮带机挡皮和清扫器维护、库底收尘设备维护、设备润滑等),熟料库底及原料皮带廊道卫生清理。(装载机、柴油消耗及非人为装载机故障由招标人承担)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为3年(自劳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宁波海螺年包装量60万吨左右;熟料、石灰石年清舱量250万吨左右,石膏年清舱量1万吨左右;堆场石膏、粉末铲装45万吨左右(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以总价最低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备劳务承包资质,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2 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两年以上大型水泥单位劳务装车业务经验和万吨码头机械清舱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堆场石膏、粉末铲装作业要求两年以上装载车驾驶经验,清仓机械必须保证两台以上装载机并满足现场作业,由投标人自备。

3.3 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装卸、人工搬运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3.4 投标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管理员证)应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服从招标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

3.5 依法对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应立即将禁忌人员调离原岗位。

3.6 依法为劳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并督促劳务人员正确佩戴。

3.7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作业人员的保险材料并按时做好续保工作。

3.8 投标单位须未被海螺集团、海螺水泥子公司列入黑名单。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5 20日至 2024526日,每日上午  

 8时至 12时,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标书前必须将标书款(包件人民币贰佰元整)以公司名义电汇至指定账号:

公司名称: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账号:3310 1984 1360 5015 7070    

开户行:建行北仑分行

发售地点:宁波海螺财务处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必须于20246201730分前汇入指定账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无息)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账号:3310 1984 1360 5015 7070    

开户行:建行北仑分行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620173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次日,递交地点:宁波海螺财务处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劳务现场勘察

7.1 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7.2 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 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人: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太河北路1号       

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15088861890           

监督电话:0574-55713583   传  真:0574-86880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