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TCZX-202405FJ-00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发布时间 2024-05-11 00:00:00 项目编号 TCZX-202405FJ-007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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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利艳,魏峥 18171234573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TCZX-202405FJ-00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405FJ-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2】447号和隽发改审批【2024】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4347.8㎡,总建筑面积60366.2㎡。其中计容面积55128.67㎡,不计容面积4602.1㎡。建设内容主要为:1、建筑工程包含1栋企业服务中心、1栋职工之家、4栋职工公寓。2、市政工程包含通城县电子信息科技产业园中心广场,用地面积10998㎡,4条市政道路分别为:下畈路(0.405km)、石湾路(0.565km)、芯港路(0.602km)、石子仑路(0.675km),道路总长度2.25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工程竣工完成交钥匙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
合同估算价:71680.00万元
  2.3其他:2.3.1合同估算价:项目立项总投资71680万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准。 2.3.2其他: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湖北省、咸宁市及通城县有关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类别: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可由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注册在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9年5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截图及链接证明);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③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2日至2024年05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经开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建信
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通城县
地址:
武汉市武
昌区杨园
街纺机路
29号万
科金域华
府商业中
心/栋/
单元7层
会议室3
邮编:
4374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黄超
联系人:
吴利艳、魏峥
电话:
电话:
18171234573
传真:
0715-4336212
传真:
027-8891594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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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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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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