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华街、朝阳路、魏征街、园东街西侧规划路、工业路扩宽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5-1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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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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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莎 0311-84321950
刘丽巧 15133474063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华街、朝阳路、魏征街、园东街西侧规划路、工业路扩宽监理一标段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城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4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备招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华街、朝阳路、魏征街、园东街西侧规划路、工业路扩宽监理一标段

2.2建设地点:晋州市;

2.3建设性质:改

2.4建设规模:包含新华街(中兴路-晋升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朝阳路(和平街-世纪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执行。 

3.4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13日00时00分2024年5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hb.zcjb.com.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州市                    

联系人:董莎 

电话:0311-84321950

 

招标代理: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71号星河御城11-1-401

联系人:刘丽巧        

联系电话:15133474063                          

监督单位:晋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异议文件。

招标人联系人:董莎 

电话:0311-84321950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丽巧

联系电话:1513347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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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河北涛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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