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横河桥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潜山市官庄镇人民政府 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13 00:00:00 项目编号 H3GC24A03G06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公路,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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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 13965819670
丁先生 18255662008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潜山市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横河桥2)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皖交规划函〔2023〕485号

1.4 招标人:潜山市官庄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潜山市官庄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横河桥2)

2.2 招标项目编号:H3GC24A03G06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潜山市境内

2.5 建设规模:潜山市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横河桥2)位于官庄镇官华路(县道X204)上,老桥为1-23m石拱桥,全宽8.0m,本项目对该老桥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42.04m,全宽8.0m,上部结构采用2x16米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采用扩基柱式墩、扩基重力式桥台,桥面布置为0.5m防撞护栏+净7.0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桥面铺装采用10cm厚C50防水混凝土+防水层+6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合同估算价:约412万元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9 项目类别:公路工程-施工

2.10最高投标限价:4123076.80元(其中第100章359207.63元,专项暂估价300000.00元,暂列金额16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规定的名录范围外的企业除外)。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技术总工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技术总工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技术总工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无

3.8 投标人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无

3.9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4.3 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 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0309时00分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政府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潜山市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紫山路8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13965819670      

8.2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子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开发区中合慧谷G4栋2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8255662008

9.异议受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18255662008

10.其他说明

    10.1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0.2 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10.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下 载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录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 小时服务 QQ:4008503300。

    10.4 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10.5 投标人须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0556-5991201。

    10.6 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0.7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0.8 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

    10.9 林木保护管理工作按《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中林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潜林政[2018]12 号)文件执行手续。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11.1 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9320951000002001615

11.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5445130   

12.特别提示

12.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 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 施方案》(建市〔2019〕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 “挂证”现象。

12.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12.3 本项目投标人通过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得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12.4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2.5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第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