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项目经理部地材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项目经理部 地区
发布时间 2024-05-13 00:00:00 项目编号 CR1101-BZGL-XJ-2024-00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水利,砂石骨料
相关产品 机制砂、中粗、河砂、碎石
联系方式
1收起
刘宏军 15570472996
正文内容

询价编号:CR1101-BZGL-XJ-2024-002

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机制砂

中粗

2000


2

河砂

中粗

4000


3

碎石

5-31.5mm

6000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碎石、砂子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1、检尺:由双方验收人员用标准尺在卸货地点验收,以立方米(m3)计量,验收结果,均保留1位小数点。

2、过磅:在甲方工地磅房过磅,验收结果均保留1位小数点,由甲方试验室按国家标准测出堆积密度,换算成立方米计量。各种规格地材堆积密度如下:

机制砂:1.5吨/立方米

 1.5吨/立方米

地材(具体数值以项目试验室实测数为准):

地材过磅计量,每车根据量方体积及密度进行复核,不存在天然含水率,含水部分以实验室测量为准,实测实扣。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11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  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2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25  %,依次类推;

4扣除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6)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项目经理部

人:刘宏军     联系电话:15570472996       箱:706859136@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米仓大道3标项目关坝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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