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榆树街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5-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 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发布时间 2024-05-1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6-0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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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尤云杰,于建梅 15541355269
于建梅 15541355269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大洼区榆树街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区榆树街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大洼街道曾家村、罗家村、尤家分场、新立社区、兴旺社区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2933001001
大洼区榆树街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大洼区大洼街道曾家村、罗家村、尤家分场、新立社区、兴旺社区外墙保温总面积约162390平方米等
20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5.0
    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14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盘锦分行营业部账号:299981399093 联系电话:0427-8650032 0427-8650090。4.质量要求:合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尤云杰
姓名:
于建梅
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
单位:
辽宁千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招标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千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区榆树街道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香堤荣府社区工业街7-17
邮编:
124000
邮编:
124000
联系人:
尤云杰
联系人:
于建梅
电话:
18242744433
电话:
15541355269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于建梅
异议联系人电话:
15541355269
电子邮件:
343367474@qq.com
电子邮件:
lnqh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