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牛桥河山洪沟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中标单位 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985.891952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08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宜宾市翠屏区牛桥河山洪沟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牛桥河山洪沟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业主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18181681625
招标人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18181681625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五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16487606
开标地点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三)开标时间2024-5-7 9:00:00
公示期2024-05-09至2024-05-14投标最高限价(元/%)11530900.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9858919.529858919.5299.17
第二名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581906.9310581906.9391.64
第三名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成都中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0389456.2110389456.2190.61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王跃二级建造师川2512019202009567//
项目技术负责人何江桃职称证20190130743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中级
设计负责人余代广职称证12120033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高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敬强建造师注册证川2512011201241312河道治理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刘蓉职称证工-102351水利水电中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高帅一级建造师鲁1372020202104343//
项目技术负责人李建新职称证鲁220301633300026水利工程中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瀚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合同 ,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合同业绩部 分提供的名字不符合要求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合同业绩部 分提供的名字不符合要求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合同 ,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合同业绩部 分提供的名字不符合要求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合同业绩部 分提供的名字不符合要求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合同 ,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合同业绩部 分提供的名字不符合要求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合同业绩部 分提供的名字不符合要求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
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YB20240507001: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 YB20240507002:设计单位的“近年财务 状况表”未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满足招标文件 3.5.2条要求,不符合第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单位未提供的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YB20240507004:设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 YB20240507005:设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 YB20240507006: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YB20240507007: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YB20240507001: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 YB20240507002:设计单位的“近年财务 状况表”未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满足招标文件 3.5.2条要求,不符合第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单位未提供的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YB20240507004:设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 YB20240507005:设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 YB20240507006: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YB20240507007: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YB20240507001: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 YB20240507002:设计单位的“近年财务 状况表”未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满足招标文件 3.5.2条要求,不符合第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单位未提供的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YB20240507004:设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 YB20240507005:设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 YB20240507006: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YB20240507007:设计单位未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项目方 案文本关键页,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项目方 案文本关键页,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项目方 案文本关键页,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项目方 案文本关键页,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项目方 案文本关键页,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YB20240507001:设计负责人提供的类似 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YB20240507002: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 似项目证明材料未提供本人任职的项目方 案文本关键页,不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YB20240507003: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YB20240507004: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5:设计负责人业绩部份未 提供设计文本 YB20240507006: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YB20240507007:设计负责人提供的承担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不满足1.4.1要求。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宜宾市翠屏区发改局联系电话:08318224643
行业主管部门: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8318235522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最新中标
中标单位: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7 条查看
邻水县刘家河沟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标段中标公示
中标 四川省 | 广安市 | 邻水县 其他 中标 762.166762万元
项目编号: 51160120240402GC0156
招标单位: 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单位: 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51160120240402GC0156  项目名称:邻水县刘家河沟山洪沟治理项目  招标人: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名称:施工  招标方式:  项目地点
发布时间: 2024-05-22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2年太公田园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3年其林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打捆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2年太公田园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3年其林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打捆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 四川省 混凝土公路房建水利 中标 431.713万元
招标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中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2年太公田园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3年其林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打捆项目)评标结果公示项目及标段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2022年太公田园乡村振兴道路建
发布时间: 2024-05-21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 四川省 | 宜宾市 水利市政
招标单位: 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宜宾五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单位: 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项目及标段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象鼻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18181681
发布时间: 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