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143团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5-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08 00:00:00 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4019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9 开标时间 2024-05-2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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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华 0993-2821160
正文内容

第八师143团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143团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40196) 已由 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农村局师农发〔2024〕5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143团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2240196001001
第八师143团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施工范围包括:第八师143团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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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 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 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 主体。 3.2 资质要求 3.2.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市政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3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 EPC 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3.4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 2023 年度尚未完成财务审计,则需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 3.8(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0时00分2024年05月1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 CA 移动证书或实体 CA 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6.4 远 程 开 标 前 , 投 标 人 务 必 在 兵 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s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6.5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西郊花园镇十五小区二十四栋419室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五路59小区54-B1号
联 系 人:
谢勇
联 系 人:
刘艳华
电 话:
13579757206
电 话:
0993-282116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