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日照分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陆域形成工程疏浚施工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5-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
发布时间 2024-05-0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民航/水运,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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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日照分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陆域形成工程疏浚施工专业分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含基槽开挖和后方临时围堰施工,基槽开挖量约70万立方米(设计挖深详见图纸),基槽开挖纳泥区为新建临时围堰与后方已建护岸形成的封闭区域。新建临时围堰后方形成纳泥区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有效面积由护岸坡脚位置计算),围堰顶标高不低于+6.5m,所形成的纳泥区能够满足本工程基槽开挖的纳泥需求。纳泥区吹填后平均顶标高不大于+6.5m,形成陆域区域整平后高差±30cm以内。临时围堰施工包括围堰建设及后续拆除。其结构形式优先考虑钢板桩,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的临时围堰设计方案,建成后确保满足本工程吹填过程中及吹填完成后的自身安全稳定性及环保要求。投标人也可考虑组合桩等其他可循化利用的能够满足工程进度、安全、环保需求的临时围堰结构形式并按上述要求出具详细方案后组织实施。

建设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

招标范围:(1)临时围堰建设及拆除:投标人需提供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的临时围堰设计方案(施工图)。新建临时围堰结构形式可考虑钢板桩结构,形成纳泥区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有效面积由护岸坡脚位置计算),围堰顶标高不低于+6.5m,所形成的纳泥区能够满足本工程基槽开挖的纳泥需求。建成后确保满足本工程吹填过程中及吹填完成后的自身安全稳定性及环保要求。投标人也可考虑组合桩等其他可循化利用的、能够满足工程进度、安全、环保需求的临时围堰结构形式并按上述要求出具详细方案后组织实施。(2)基槽开挖:本工程基槽开挖量约70万立方米(设计挖深详见图纸),基槽开挖纳泥区为新建临时围堰与后方已建护岸形成的封闭区域。纳泥区吹填后平均顶标高不大于+6.5m,形成陆域区域整平后高差±30cm以内。(3)施工需要的船机设备、物资材料、临时设施、办公设施、施工区域警戒、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洒水车洒水抑尘等一切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临时围堰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疏浚施工自围堰施工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2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疏浚施工业绩,合同中必须明确体现业绩施工内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至少提供1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清晰可辨、无遮挡的来往发票扫描件或带校验码的电子发票)。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本单位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资格条件,提供上述证书及本单位近期社保证明(所提供的社保证明必须涵盖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项目经理未任职其他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未任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2)专职安全员1名: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上述证书及本单位近期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日期必须涵盖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承诺书。

3.5具备至少1艘生产能力不小于 3500 立方米/小时的绞吸式挖泥船的使用权。需提供船舶自有证明原件及船检证书等船舶资料原件扫描件。(自有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船舶资料中如果没有注明绞吸船生产能力,则应提供中国船级社(或中国船级社下属的船舶检验单位)出具的参数证明)。如为租赁船舶须提供租赁协议书原件及船检证书等船舶资料原件扫描件(同一艘船舶只能由一家投标人租用;如出现多家投标人租用同一艘船舶,则同时租用同一艘船舶设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该船舶设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7其他要求:企业信誉

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授权代表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山东港口各权属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日照市连云港路98号

人:    冯文豪               

   话:  18765197918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

   址: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917号

人:  孟祥瑜                    

   话:  17606333269             

电子邮箱:   4352678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