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发布时间 2024-05-0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5-2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刘永振 0532-87181418
方玉 13061211738
正文内容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24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07 18:34:01
项目名称: 2024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14490000.00元 工程造价: 14305541.98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永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1814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碧雪春路242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永振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18141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郭中帅、彭方玉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06121173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唐村自然村:沥青罩面2542平方米、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2200米、新建太阳能路灯30盏。
2.梁罗川自然村: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1734米、新建太阳能路灯25盏。
3.李罗川自然村: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2388米、新建太阳能路灯25盏。
4.石桥自然村:沥青罩面816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1678米、新建太阳能路灯25盏。
5.小官庄自然村:街道硬化(含路边简易流水槽)338平方米。
6.许家村自然村:沥青罩面5553平方米、户外硬化1561平方米、修建排水沟及盖板(含上方硬化)2073米、新建太阳能路灯35盏。
7.大陈村自然村: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2623米、自来水管道2410米、自来水压力罐1个、新建太阳能路灯49盏。
8.后显沟自然村:道路硬化3441平方米、修建水表井70座、新建太阳能路灯30盏。
9.大石庙自然村: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1451米、新建太阳能路灯20盏。
10.青墩自然村:沥青罩面153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682米、新建安装路灯55盏。
11.狄家河自然村:修建排水沟(含上方硬化)1230米。
12.莲花前自然村:莲花前自然村:道路沥青罩面4583平方米。
本项目最大供水管径为110mm,最大排水管径为1000mm。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 /米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14305541.98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1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 2 号入口,3 号入口)
【第三开标室(1030A)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5-28 09: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永振,联系电话:0532-87181418,邮箱:haiqingfupinban@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碧雪春路242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 13 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 13 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 13 家(第 13 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