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锦州供电公司权属线路迁改勘察设计、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凌海供电公司权属线路迁改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5-0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 地区 辽宁省锦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5-0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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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佟先生 0416-2836009
叶女士 0416-7996200
正文内容

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251号建设,建设资金 政府出资招标人为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标段: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锦州供电公司权属线路迁改勘察设计

2标段: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凌海供电公司权属线路迁改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锦州滨海新区史家窝铺村终点位于锦州滨海新区岷江街万得工业园厂区门口。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02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3.1.2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608:0020240511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注: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业务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16-2110841。

4.2招标文件费:免费。

4.3投标保证金为:3000/每标段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请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052809 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及U盘投标文件密封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

    址:锦州市滨海新区井冈山路

  人:先生

联系电话:0416-2836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人:女士

    话:0416-7996200

    箱:lnjzm66@163.com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