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8-500116-04-01-5311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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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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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8-500116-04-01-5311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本标段占地面积约111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办公楼、倒班宿舍、成品库、动力库、制氮站、危险品库、污水处理站、原料库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消防、洁净等,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网以及配套实施充电桩等工程,不包括所有厂房的生产制造设备。最终规模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627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860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的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绿化养护期的养护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4.1.设计部分:按照现行设计、施工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管网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气工程、智能化、室外硬质铺装、景观绿化等设计。完成该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绿化养护阶段的全部工作,并配合和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施工图预算编审等。在招标人完成的现有资料基础上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涉及该项目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等所有内容均需招标人确认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施工图。
2.4.2.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苗木采购、运输、保管等工作。
2.4.3.施工部分:完成设计范围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新建厂房及扩建厂房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装饰、通风等,以及已建建筑的装饰改造,厂区平场土石方、室外环境、综合管网、道路、照明等,配电室及外线通电等内容,不包括所有厂房的生产制造设备);审定的施工图、工程变更及招标人书面指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4.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绿化养护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2.4.5.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经发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40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
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的相应规定。
招标人: | 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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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增光大道666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西路7-2栋(江津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龚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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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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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6181209975 | 联系电话: | 13368012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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