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站提档升级垫江县建设项目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4]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 ,招标人为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 | 地区 | 重庆市县垫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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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30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测 |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站提档升级垫江县建设项目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4]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 ,招标人为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普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站提档升级垫江县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筑工程: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泥沙量测验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安装安防监控设施基础等;2、仪器设备:水位观测设备、降水蒸发量观测设备、流量泥沙量测验设施、报讯通信设施、测量设备、应急监测设备等其它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00.681216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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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垫江县桂溪街道南内街91号(垫江县水利局)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 |
联系人: |
黎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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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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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166592349 | 联系电话: | 023-63302556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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