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3 ]366号项目代码:2017-500242-76-01-01227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专项债资金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500242-04-01-6216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2 ]572号项目代码:2211-500242-04-01-45609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和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和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单位 |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重庆市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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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30 00:00:00 | 项目编号 | 2017-500242-76-01-01227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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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前峰水库位于酉阳自治县李溪镇、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位于桃花源街道、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位于酉阳县桃花源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①前峰水库工程:拟新建前峰水库,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挡水、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由大坝枢纽工程、库区防渗工程和输水工程三部分组成,水库总库容177万立方米。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最多坝高51米;库区防渗处理范围面积3万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铺盖防渗;输水工程涉及李溪镇场镇周边的让坪村、天台村,输水管道线路总长11.7千米;新建管理区占地面积1330平方米,建筑面积507平方米。②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对小河坝干溪沟桃花源新城段进行治理,河道总长10.815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河道清障。现状挡墙生态化改造1270M,新建坡式生态护岸20360M,河道疏浚8637M,现状过水涵洞改造1座,拆除阻水桥12座,拆除阻水建筑物35座。③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4299.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65.1平方米;道路及硬质铺装用地面积约29742.87平方米(其中广场面积约12125.69平方米);绿化面积91936.6平方米;停车位共计210个;截污干管工程(总长约15.46公里);生态置石(三种样式,共25处);人行步道(总长约5875.6米,宽度0.9~4米);河床防渗工程(长度10155米、面积约217075平方米)并完善海绵、结构、照明、观景栈道及平台等其他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8484.86万元(其中前峰水库项目约15121.52万元、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约13849.92万元、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约29513.4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日历天(其中前峰水库项目660日历天、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720日历天、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约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人: |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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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龙泉大道桃花源路232号 |
地址: |
两江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
联系人: |
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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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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