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蓝田县人民法院 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中标单位 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华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E6101223506Xgw6WQQ9e
中标金额 690.349056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4-30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1收起
魏芳 15009291435
正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23506Xgw6WQQ9e
标段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人民法庭重建项目
标段编号E6101223506Xgw6WQQ9e001
招标人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魏芳联系电话15009291435
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8
评标情况响应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6903490.56合格365
2陕西华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922909.63合格365
3山西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6919009.96合格36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甘肃红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子龙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甘262080905603响应
2陕西华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亚勤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陕261161800126响应
3山西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雒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晋1142016201607070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公示期 :4日历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009291435。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