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新四路、元海五路、宏源厂前道路项目(洪新四路、元海五路)(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4-04-2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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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059185576009
许先生,游先生 15260798559
正文内容

本招标项目 洪新四路、元海五路、宏源厂前道路项目(洪新四路、元海五路)(施工)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2017]35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 招标人为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元海五路(海城路至洪新四路段)、洪新四路(元海三路至元海五路段)。
元海五路(海城路至洪新四路段)总长度631.045米,道路宽度 36米,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
洪新四路(元海三路至元海五路段)总长度702.811米道路宽度24米,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元海五路、洪新四路工程施工,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电气照明、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及安全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超过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785223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不得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5)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9 23:00:002024-05-24 09: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5-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招标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元洪投资区大楼内(海城路66号),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8557 6009,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2层C211,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53、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 许先生、游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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