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坪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河水坪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JS-202404FJ-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建始县交通运输局 地区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
发布时间 2024-04-29 00:00:00 项目编号 ESJS-202404FJ-004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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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先生 0718-3222402
陈思雨,徐敏,程欢,叶汪笛,王华月 027-87318566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水坪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河水坪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JS-202404FJ-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S-202404FJ-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水坪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建发改审批【2023】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始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三里乡
    建设规模:(1)产业园园区:总用地面积为72,536.90m2(约108.8亩),建筑占地面积:29148m2,规划总建筑面积132195.98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31355.98m2,不计容建筑面积840.00m2(地下设备用房750.00m2、通信机房90.00m2)。主要建设三栋标准厂房、两栋农产品加工中心、一栋食堂(带宿舍)、一栋倒班楼、一栋智慧仓储物流中心、一栋变电所及垃圾清运站、门卫室、地面停车位(189个)(2)配套道路工程3.253km:采用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度18.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3)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编制)。(4)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5)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6
  合同估算价:462182900.00元
  2.3其他: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 (1)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业绩(①或②):①具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业绩;②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是指:合同额不低于 4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投资额不低于 46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不多于2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21年1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5)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6.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出具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 3.6.3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3.6.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思雨、徐敏、程欢、叶汪笛、王华月
  异议联系方式:027-87318566
  备注:
  招标人:建始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货运信息大楼五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向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3222402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昌区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第1幢18层1号房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陈思雨、徐敏、程欢、叶汪笛、王华月
  代理联系电话:027-87318566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4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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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建始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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