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路南段改扩建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公路,民航/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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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雪宏 0512-50179718
杨彬斌 0512-366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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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浦江路南段改扩建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浦江路南段改扩建绿化景观工程已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昆行审批[2021]42号、昆行审批[2022]54号、昆行审批[2023]39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包含黄浦江路南延(友谊路--机场路)路段的景观绿化与海绵城市设计,设计段落北至友谊路,南至机场路,全段长约6.4公里,设计总面积约为26.43公顷,建安费约4200万元。其中:

道路景观绿化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在道路更新改造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要求与周边用地协调,对沿线各段风貌进行改造提升。设计范围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及隔离带绿化、道路红线范围外的路侧绿地等;设计内容包括园路、地形、绿化植物配置、景观构筑及小品、景观给排水、景观照明等。

海绵城市设计根据昆山市海绵办要求,提供海绵专项方案。设计范围主要为道路沿线绿地;设计内容包括竖向设计、海绵城市汇水分区平面布置、海绵设施平面布置、海绵设施平面设计、海绵设施植物配置、雨水管线布局等。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设计内容、其他配合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2.2设计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1)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全部方案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通过方案评审。

(2)初步设计阶段:自方案设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通过初步设计评审(若有)。

(3)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至施工图设计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审查报批工作,及时提交相应的程序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a.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c.投标截止当天,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下同):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观赏园艺等专业。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200元)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电  话:0512-50179718

联系人:华雪宏

 

招标代理: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

电  话:0512-36681202

联系人:杨彬斌

邮  箱:271822877@qq.com

9.其他事宜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第一信封会议号:746 974 7033,投标人无须到场开标,第二信封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CA 数字证书、电脑等准时参加视频会议。软件操作指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时将核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如需快递,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获取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使用说明或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 025-52853032)。

(1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12)投标申请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13)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3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成果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

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和建设条件认识

3分

对项目周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设计创意

10分

设计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立意丰富,有文化底蕴,坚持以人为本,行业新理念体现充分,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合理,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

总体布局及

方案可行性

10

符合上位规划要求,与周边地块协调呼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项目设置得当,可操作性强,易于实施。

扬尘污染防控设计方案

3分

扬尘污染防控设计方案完整、可行。

景点设计

建筑、小品

3

景点分布合理,体现功能,巧于因借;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展现文化,品味高雅;以功能和景观兼容为目的,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景观装饰效果,外观造型新颖生动

植物配置

5

植物品种选择合理,配置形式多样;植物配置体现生态性、地方性特色;植物新品种运用得体,科学合理;绿化设计理念先进,体现海绵绿地等思想。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3

从服务内容、技术程序、人员配置、质量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关明确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其中后续服务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服务承诺有效、得力等方面进行评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负责人

25分

a.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17分;

b.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

注: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得2分,如有在建工程有1 项扣0.5分,最高扣2分。(注:在建工程指资格审查表6中未取得相关图纸批准文件的工程、表7新中标工程表中的工程和表17“某在建工程中任职”中的在建工程,投标人如认为上述附表中的工程为非在建工程的,需自行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开工证明(加盖发包人公章)等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在建工程)。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5分

a.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完成设计工作的得基本分3分;

b.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设计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有一项得0.25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人须上传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

企业业绩

15分

a.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11分;

b.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注: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信用评价

5分

江苏省信用评价考核

5分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投标信用分Y 计算方法如下(X 为信用分满分值,Y 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 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 级企业,Z 85 计算;暂A 级企业,Z 85 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 级企业,Z 70 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 级企业,Z 50 计算):

1)信用等级为AA 级和列入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X 分;

2)信用等级为A 级(含暂定A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3)信用等级为B 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

0.65X0.8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4)信用等级为C 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

0.45X0.6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X 满分为5分,Y 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 级确定。

 

2024年04月28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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