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街丹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4-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发布时间 2024-04-28 00:00:00 项目编号 2311-440113-04-01-46228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1 开标时间 2024-05-2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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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工 020-34807207
陈工,叶工 020-6685121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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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桥街丹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113-04-01-462284
投资项目名称 市桥街丹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市桥街丹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 市桥街丹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丹山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12.249213万元。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丹山村,项目内容包括新建d300-d400污水管约2.121km;新建 DN200污水出户管 3.619km;新建 d300-d1200 雨水管约 1.594km;新建 DN200 雨水口连接管约1.282km;新建 DN110-DN150 雨水立管及立管连接管 10.596km。管道、检查井清淤及管网修复等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1)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4)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5)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7)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8)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9)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65.41495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③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5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0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04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8日 17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1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1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1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中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20-3480720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西城路2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叶工 联系电话 020-66851218-811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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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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